將你心放在我心上
作者:林芝蕙醫師
白袍是神聖無私的象徵,每位醫師都該將「視病猶親」奉為圭臬;而行醫濟世既是無可推卻的職責,但醫者本身的生命卻時時瀕臨威脅。
早晨九點,診所助理自門外走進,也帶入一則訊息;社區內有位蔡x先生,上星期因急性敗血症遽逝,身後遺留三位稚齡子女,因家境貧寒,亟需鄰居們伸出援手。
蔡x?腦海中浮出的記憶是,他曾因牙疾至診所掛號數次;三個星期前,還為他拔除一顆因牙周病晃動厲害的臼齒。奇怪!問診時,他明明說「身體很硬朗,除了感冒未曾染患其他疾病」。連忙調閱病例,果然證實病史調查欄上,他一律在否的一方打「ˇ」。
後經我向里長側面詢問得知,他平日以賣魚為生,向有白血病宿疾;或許是工作忙碌或因經濟拮据,遲遲未至醫院詳加治療以控制病情,疾病復發時才自行服用成藥。幾天前,病況突發,經送醫院急救無效。由於妻子是小兒麻痺重度殘疾者,無固定工作,而最年長的小孩才入小學;目前一家生活頓陷窘境,連棺材費都無力負擔。
他為何要說謊?連醫師也欺瞞?激昂的情緒混雜著我口中喃喃地自語。
「我想,他或許曾有因坦誠病情而遭受牙醫師拒絕的經驗。」助理一旁推敲揣測著。
二個星期過後的傍晚,當我正忙於處理身邊的病患,助理一臉狐疑地遞來份初診病歷;在備註欄寫著一行英文字,瞳孔在瞬間擴大集注,「Hemophilia A. HIV〈+〉」。〈註〉
除了略嫌清瘦外,他看來頗富書卷氣息,面色看不出有絲毫病容。躺穩治療椅後,他忽然別過頭來向我說:「大夫,你已看清楚病歷上的文字了嗎?」。
他的主訴症狀是刷牙時有流血現象,牙齦上明顯有結石存積。我暗自忖度著,無論使用curette〈牙周刮匙〉,或超音波洗牙機清除結石,流血恐是難以避免;我老實地告訴他,我心中的顧慮。「昨天我剛打過抗凝血劑,不會有事;萬一真的有意外,我會自行到醫院解決,絕不連累您。」他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樣,而我卻茫然不知所措。
確定自己雙手無任何傷口,右手抖顫地握住超音波洗牙機,在牙面上來回遲緩挪動,戰戰兢兢地不使機頭尖端伸入牙齦溝內。亢奮的神經直傳左腳,規律配合踩著機板;源源水柱湧向衝擊齒齦,噴濺成聲,正與我心中洶湧澎湃的吶喊此起彼落。
我多麼想拒絕為他作任何醫療服務。愛滋絕望的無助身影,幕幕忽倏在眼前飄動,令人不禁震慄;但如果關懷能鼓舞患者更坦然面對自己的病症,在能力、安全的範圍前提下,我願意接下這沉重的任務。
首次醫療結束後,他希望還能預約下次時間以填補齲齒;我請助理為他另行安排日期,助理臉色凝重地問我:「林醫師,難道您不怕被傳染?如果其他患者知道曾有愛滋帶原者來此就醫,不被嚇壞才怪!」。
我憶起多年前,在醫院中目睹一位內科病患,當被證實染患愛滋病時,住院醫師開始相互推卻注射 IV set〈輸液套管〉,護士們爭相走避,驚慌得連病房也不敢越入;彷彿連漂浮於空氣中的微塵都是致命感染原;但如果連醫護人員都以輕蔑或冷漠態度應對,那恐怕只會打擊患者的誠實及病痛中求生的意願。
愛滋帶原者的離去,的確讓我暫喘口氣,但我的憂慮卻依舊揮之不去。
曾有多少位愛滋病患者走入我的診所,而我卻渾然不知?
依據民國八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衛生署登記公佈的愛滋病感染數共有1386人〈本國籍加外國籍〉,而這些病患的牙疾,多為自行至鄰近診所就醫。在我行醫這九年的生涯當中,難道這回純粹是與愛滋病患不經意的「巧遇」。
台灣目前的法律條文並未明確規定「患者有據實向醫師報告病情」的義務,這是為了保障患者的尊嚴,抑或藐視醫師的性命安危?
白袍是神聖無私的象徵,每位醫師都該將「視病猶親」奉為主臬;而行醫濟世既是無可推卻的職責,但醫責本身的生命卻時時瀕臨威脅。或許只是稍許的分神,就可能墬落感染的深淵中。
難道患者據實報告病況,只是單方面保護醫師?舉凡白血病、糖尿病、高血壓,雖 不具傳染力,卻都可能是牙醫外科手術的禁忌症。沒有患者果真視死如歸,甘冒拔顆牙就得遭遇性命喪失的惡運;或許他們根不清楚自己目前身體狀況,還是過於樂觀地以為,拔牙不過是口內取出一顆牙齒。
「沒關係,盡量拔,以前也曾拔過。現在還不是活像一條猛龍,安哪!」有時患者會反過來勸我不必大驚小怪。
「難道只是洗牙或補蛀洞,也得預先告知醫師我的病史嗎?」B型肝炎帶原者,一臉無辜地抱怨著。因患者的認知不足或醫師的大意疏忽,卻可能造成難以彌補的遺憾,而讓彼此都飽受一生良知苛責。
常有醫師因專注於醫療,卻忽略研讀醫病互動間有關法規;以為患者若手術前簽下自願切結書,只要醫療措施恰當合宜,即使病患術後有異狀,醫師仍可免於刑責。只是醫療處理過程是否恰如其分,本身既難鑑定或證明,且眾說紛紜。
於是醫師自認問心無愧,但患者身體的確蒙受二度傷害;雙方面各據其辭,難以和解、協調下,一場醫療糾紛於是在法庭上點燃戰火。姑不論判決為何,除了律師,誰又是贏家?
現代醫師的確難為,除了醫藝要求高超精湛,需具悲天憫人胸襟外,也得深諳法律,以免誤觸法網,難怪有人以消極規避醫療作為保護。
原來牙醫師面臨拯救的不只是口腔,而是需要付出耐心教導的個體。
原來醫師與患者間一直存在這道鴻溝,讓彼此心意難以傳導;雙方在湍急的兩岸揣測、猜疑。如果能毋須以法律條文,甚或法院訴訟作為溝通橋樑,而是患者願意以坦誠與信賴親近醫師,醫師亦能將心比心、感同身受患者疾苦;衝突與誤解能在理性的了解加上感性體諒溫暖的包圍下,全然瓦解冰釋。
但願醫病間不再有缺憾。
註:Hemophilia A. HIV〈+〉,即為血友病A type,愛滋帶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