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也瘋狂

作者:林芝蕙醫師

這年頭,走上街頭嗆聲,彷彿已成時下最IN的「休閒」運動。

此篇刊登於自由時報

街頭不再只是異議份子抒發政治理念的專屬殿堂。這幾年來,農民、教師等尋常百姓也不約而同走向它,視為抗議現行法令規章的宣洩管道;而我,總是冷眼旁觀,想著「何時也會輪到我們」?

那天,希望永遠不要來!為了維護世人眼中醫師是天之驕子的社會形象,尤其不願在現今政治紛擾的局勢再製造對立,縱然面對法令不公平待遇,也只能收拾滿腹委屈的情緒,藉由不損及社會秩序的發聲管道,爭取已遭剝奪的平等對待。

九十二年四月廿三日,衛生署約定發布「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後,就注定了紛擾的開啟。或許初始衛生署立意良善,提出醫師再教育構想,並委由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牙醫學會、台灣醫學會等為繼續教育審查認定機構,並於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研商醫師繼續教育積分審定相關作業事項」中要求以上機構除負起審定責任外,並需將繼續教育參加者的資料,依各該醫師之類別建檔管理,並於醫師執業執照到期前,其積分未達規定者應予通知。

事實上,依據行政程序法第十六條規定「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份,委託民間組織或個人辦理。前項情形,應將委託事項及法規依據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第一項委託所需費用,除另有約定外,由行政機關支付之。」所以衛生署應撥預算給予上述的審查認定機構,以支付學分認證費用。

但遺憾的是衛生署竟是「建議」審查認定機構,以每學分卅至六十元向會員醫師收取。下場是會員醫師與其所屬的審查認定機構一連串相互的衝突對立。

甚至有會員醫師私下以E-MAIL向衛生署署長信箱投訴,回應卻是「該認證登錄費用,係審查認定機構(如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牙醫學會…)內部對會員的規範」。衛生署果然「聰明」,將其該負的責任及義務撇得一乾二淨。

醫師介意的豈是數十元、數千元,而是無法心悅誠服這有違常理的收費,更無法苟同衛生署顢頇的獨裁作風。

我開始有些同情那些為捍衛自己工作權利、尊嚴而走上街頭的人們,畢竟對大多數堅守工作崗位、默默辛勤耕耘奉獻於社會的尋常百姓而言,願意「拋頭露面」走上街頭,那無非是心中積壓過多的埋怨卻又無處宣洩,上街頭成了解決問題最後的手段,其行徑或許予人瘋狂的印象,但背後卻是萬不得已的無奈!我們希望,那天永遠不要來,因為我們仍舊以理性及耐心靜候著有關單位(衛生署)並做出善意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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